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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自考转考有哪些规定?如何办理转出手续?

更新时间:2025-04-10 08:42:09

江苏省自考转考的规定及办理转出手续的方式具体如下:

一、自考转考规定

1. 办理条件:

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,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。

至少需要在江苏省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,并在毕业办理半年之前(包括半年)提出申请。

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,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
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、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、毕业论文成绩均不得转出。

办理江苏自考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办理毕业申请后,其课程成绩不得转出。

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,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。

2. 转入地要求:

转考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、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,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。

二、转出手续办理流程

1. 网上提交申请:

在规定时间内(如2025年上半年为3月1日9:00至5日17:00,具体以当次通知为准),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 www.jseea.cn )或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服务平台( http://sdata.jseea.cn ),进入“招考业务”栏目下的“自学考试”页面,点击“入口”,在新页面点击“全部考试项目”,选择“省际转考”,按照流程如实填写相关,提交转考申请。

2. 现场确认:

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,须在规定时间内(如2025年上半年为3月2日至5日),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转出地准考证,到所在设区市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,并在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登记表》上签字。

3. 考籍档案转出:

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、遵循规定标准,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“转考平台”。

4. 转入地接收与审核:

转入地省级考办从“转考平台”接收转入电子档案,并进行审核。

审核无误后,转考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,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。

5. 转考完成:

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,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“转考平台”。

江苏省据此对转出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,转考完成。

请注意,以上会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具体政策有所调整,在办理转考手续前,应务必查阅的官方公告,以确保的准确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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